《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整治规划》)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17-04-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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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整治规划》)政策解读

2017年2月4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整治规划》),并由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实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整治规划》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整治规划》编制的背景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耕地和生态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平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提出了新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土地问题上要长期从紧过日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各项规划都要体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 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通知》精神,并对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我市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7月正式启动本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组织第三方对“十二五”规划实施进行了全面评估,开展了4项土地整治专题研究,广泛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意见,并对《整治规划》进行了评审论证和实施影响评估。

 二、关于《整治规划》的主要内容

《整治规划》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目标,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用地整理,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导向,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城乡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损毁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荒草地;科学进行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建设用地试点,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的基本原则是:一是保护耕地原则。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农用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全面提升。二是城乡统筹原则。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不断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三是依法依规原则。细化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总体安排,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规模、范围、任务和重点项目等。四是生态保护原则。围绕“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要求,项目建设要避免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协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五是维护权益原则。坚持土地权利人在土地整治中的主体地位,确保补充耕地、增减挂钩等形成的指标收益反哺农村。六是创新驱动原则。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土地整治技术创新,全面推动土地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七是因地制宜原则。针对区域发展要求和自然资源禀赋,合理确定土地整治方向、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治工作。

(二)确定了整治的目标任务。

规划期内,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徽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和《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和任务,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同时,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提出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治各项目标:一是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通过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872公顷;国土、农业、发改与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共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05066公顷。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格局得到优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到2020年,整理农村建设用地2252公顷,补充耕地1802公顷。三是持续加大损毁土地复垦力度。损毁土地复垦面积1231公顷,补充耕地800公顷,促使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工矿废弃地及临时用地及时复垦,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四是大力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整治城镇工矿低效建设用地800公顷。重点加大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改造力度,适当提高建设用地经济产出强度,促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量,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五是适度开发利用宜耕后备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宜耕后备资源土地1131公顷,补充耕地735公顷。

(三)明确了规划实施载体。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流域等自然因素,在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土地用途分区,以乡镇为单位,将全市划分为北部平原岗地区、中部城市功能拓展区、西南大别山区以及东南丘陵区,并提出各区的土地整治方向和重点。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整治潜力、整治方向与目标,将土地整治条件比较好、整治潜力较大的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在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基础上,结合各县(区)土地整治实际情况,科学选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规划期间,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51个,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他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6种类型。

(四)制定了实施保障措施。《整治规划》从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通过健全 “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调整完善《整治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确保土地整治工作能够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和有效实施,将土地整治项目完成情况与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相关联,促使政府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并激励其工作积极性,统筹国土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参与土地整治工作,保证土地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关于规划的实施工作

 2017年2月4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六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并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实施。

为了做好《整治规划》实施,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加快编制实施县级土地整治规划,逐级分解《整治规划》确定的各项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并做出年度项目安排。

二是,指导各地依据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安排,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尤其要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发挥“土地整治”的平台作用,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通过土地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基本农田前提下,利用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积极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实行规划实施定期评估,确保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关于《整治规划》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我们还将进行专门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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