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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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8年市级机构改革后,原《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涉及的部分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同时,强化预案与《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工作实际,起草修订了此《预案》。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预案》修订立足于2015年《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框架和结构,参照《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职责划分,结合我市实际,对指挥机构、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修订《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构建新时期我市“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应急管理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我市各级政府统一、科学、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有效举措。
三、修订过程
2021年新修订的《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台后,我市启动了《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应急局共同起草,参照省预案进行修订后形成了《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市直、中央驻我市等32家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意见后,对预案再次进行了修改。经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征求市人社局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把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共9章,主要从组织体系和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响应措施、灾害调查评估、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应急保障等方面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细化部署和责任落实。预案明确了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预案明确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为市级指挥部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设立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医疗救治、调查评估、后勤保障、新闻宣传6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应工作。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规定预警响应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预警信息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共享监测预警信息。
预案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分级并就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细化处置措施。明确灾情报告程序分为速报、续报和终报。
预案明确了不同等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措施。如: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时,由市指挥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根据需要请求省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时,由省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国家或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预案明确了一般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由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较大突发地质灾害由市级组织开展,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
预案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灾害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修复因灾损坏的建筑,基础设施和农田等,市相关部门按职责予以指导。
预案明确了应急保障方面各部门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物资装备的保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处置。公安、交通、财政、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提供交通、资金、技术等方面保障。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自然资源、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消防以及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建立。鼓励乡镇、村(社区)和社会力量参与,确保灾害救援及时。
六、创新举措
厘清“防与救”职责,形成合力。原预案中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等部分,机构改革前都在原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改革后预警响应在自然资源部门,应急响应主要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新的预案按照单位职能明确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相关内容,突出强调了联合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规范细化应急处置措施。《预案》对灾情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对应急处置措施中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控和救援、成立现场指挥部和救援、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